上一版/ 06 版:红土地 /下一版  [查看本版大图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起落沉浮破茧行

——金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变革纪实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5月14日    来源:皖西日报

  梁远启
  当前,各地正在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这一政策深得农民群众拥护。本次二轮延包,源于四十多年前那场深刻影响历史进程的农村改革。正是一代人顶住压力、摸着石头过河的艰难跋涉,才有了当下二轮延包的政策落地。今天,我们以金寨县为对象,回望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路,从“三起二落”中,体察老区党员干部群众“敢为天下先”的血性与担当。
  “一起”:冲破禁区
  长期以来,人民公社体制严重束缚了社员生产积极性,导致农业发展缓慢,农村贫困状况触目惊心。1977年11月上旬,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到金寨县调研,发现一些困难群众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当场流下热泪。
  金寨之行深深刺痛了万里。在他的强力推动下,省委出台《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省委六条”),提出发展农业生产的六条规定,使长期深受“左”的政策束缚的农村干部群众耳目一新。1977年11月下旬,金寨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学习“省委六条”精神,大家普遍认为“省委六条”恢复了党在农村的正确经济政策,同当时执行的过左政策相比,开始走上实事求是的发展道路。
  1978年3月,县、区、公社层层成立贯彻“省委六条”工作队,推动贯彻落实“省委六条”。全县上下积极发展农业生产,生产队经营管理普遍改善。在此过程中,一些长期被禁止的联产计酬责任制——包产到组甚至到户在洪冲公社西岭队、果子园公社王湾队等秘密甚至半公开地出现,这也标志着农村改革开始了实质性突破。
  1978年,安徽遭遇罕见大旱。当年秋,省委作出“借地度荒”的决定。肥西县山南区在贯彻“借地度荒”中实行包产到户,消息不胫而走,金寨县少数生产队也暗中把农田分到户(组),此举使得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大大减轻了灾情损失。此后,包产到户如燎原之势,在全县蔓延开来。
  1979年1月20日,金寨县委扩大会议传达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对包产到户的指示:“各种办法(生产责任制)都可试验,只要能做到增产、增收、增贡献都是好办法。要让农民去鉴别、去选择。”省委指示在老区干群中引起强烈反响,大家普遍主张“包产到户”。县委顺应干群期盼,肯定包产到户符合农村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表示可以推行包产到田、责任到人的责任制。会后,各区、公社积极贯彻落实,一些明包产到组、暗包产到户的生产队纷纷公开实行包产到户。铁冲公社在半个月内,全公社102个生产队就有89个实行包产到户。
  “一落”:急转直下
  事物发展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农村改革牵涉面太广,各方面认识一时难以统一,因此充满了争议,对基层干部群众形成巨大压力。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张浩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的来信,并配发黑体字编者按,对包产到组大加指责,指出不仅包产到户错了,连包产到组也不符合方向,提出要“坚决纠正错误做法”。“张浩来信”对刚兴起的各类责任制犹如当头一棒,引起各级干群极大的思想混乱,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一些干群害怕起来。面对压力,金寨县委被迫下文纠正包产到户责任制,部分公社、大队对搞包产到户的生产队施加压力,要求群众改过来。10月,安徽省委下发文件,要求“原来搞了包产到户的地方,应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说服群众改过来。除了个别特殊情况经县委批准,一律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在此情况下,一些包产到组(户)的生产队,不得不“改过来”。据统计,1979年3月,全县实行包产到组(户)的生产队1888个,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40%,到7月份下降到1592个,至年底仅854个。但由于此前开展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和批判“两个凡是”,促进了思想解放,一些干部群众敢于发表个人看法,认为包产到户不是倒退。
  “二起”:春潮再涌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随着形势的发展,改革大潮再度涌起。1980年2月,安徽省委发布1号文件,宣布包产到户是一种责任制形式,包产到户从此在安徽有了地方“户口”。5月,邓小平在关于农村政策的谈话中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即大包干)给予肯定。省委1号文件和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的谈话传达到金寨后,极大推动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快速发展。原已“分田到户”的生产队立即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采取其他形式责任制的生产队,也迅速把田地分到户,“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责任制从此公开化。1980年3月起,金寨县正式启动第一轮土地承包,承包期为15年。
  “二落”:停滞徘徊
  就在农村改革深入推进之际,波澜又起。1980年春末夏初,上级发文强调包产到户不要再扩大,对林茶桑等仍然由生产队经营。加之当时各类责任制还不够完善,施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基层干部对改革又犹豫起来,特别是对实行林茶桑生产责任制拿不定主意,走一步看两步,一时间改革处于停滞状态。群众形象地说:“上面放,下面望,中间堵着一道顶门杠。”这一时期也成为农村改革停滞徘徊时期,好在时间不长,影响有限。
  “三起”:水到渠成
  虽然农村改革出现了停滞,但已是大势所趋。1980年秋,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即75号文件。这是一份承前启后的文件。它肯定了包产到户是一种群众乐于接受的生产责任制,承认群众自由选择的权利,不能自上而下用一个模式强迫群众。中央75号文件发出后,金寨县委积极贯彻落实。从当年9月起,县委加速包产(干)到户的进程。到1981年春,全县实行包产(干)到户的生产队达4395个,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87.9%。1981年7月,县委用一个月时间,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县委提出:责任制既要解决两者(发包方、承包方)的权责利,又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实行双层经营,保护和发挥集体经营时已形成的生产力;保护集体财产,不可拆毁平分;对军烈属、五保户、困难户要有照顾办法等等。这些措施纠正了少数地方的一些错误做法,以包产(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完善。到1982年底,全县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占总队数的98%以上。至此,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尘埃落定。
  农村改革的成功突破,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改变了包括金寨在内的亿万农民的命运,推动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