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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乡村
就地调解化纠纷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5月12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邢韵)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便捷的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5月8日,霍山县人民法院下符桥法庭前往与儿街镇山王河村村民委员会就地开展巡回审判,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
  被告孟某驾驶车辆与案外人刘某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孟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的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后,依法行使代位求偿权,诉请孟某支付赔偿金共计20378元。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且当事人往返法庭存在不便,承办法官主动将庭审现场搬到村民委员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就地化解矛盾。
  庭审中,承办法官立足案件实际,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保险代位求偿权相关法律条文与责任认定依据。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保险公司主动作出让步,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由被告孟某支付赔偿金18340元。被告孟某当庭支付赔偿金12000元,并承诺剩余6340元将在5日内付清,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更以接地气的方式普法惠民,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与温度。下一步,下符桥法庭将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深耕基层解纷,以司法力量助力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