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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法院:妥善处置物业合同纠纷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5月09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 近日,裕安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集中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两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涉案业主当场缴清所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承诺整改提升服务质量,双方达成和解。
  据了解,市民刘某为城区某小区业主,该小区由安徽某物业公司负责物业服务。自2021年起,刘某未缴纳物业费时长达5年。物业公司多次沟通未果后,诉至裕安区人民法院,诉求判令刘某支付欠付物业费及违约金共计7000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原告企业名称较为熟悉,经办案系统检索查询,另有一起待开庭案件案情相近,小区业主姜某同样因拖欠物业费,被该物业公司起诉。承办法官综合研判认为,此类案件案情并不复杂、标的额较小,若简单一判了之,容易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在征得两案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一并化解纠纷。
  调解现场,两案当事人均按时到场。刘某、姜某当庭表达诉求,认为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存在不足,并非恶意拖欠物业费。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业主诉求,耐心开展释法明理,明确物业公司已按合同提供基础物业服务,即便服务存在一定瑕疵,业主也应按约足额缴纳物业费,无故拖欠于法无据。同时,法官向物业公司反馈业主意见,督促企业正视问题、改进服务,物业公司负责人现场予以认可。
  经法官居中协调,两起纠纷均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自行承担诉讼费用,并在物业费收缴上作出相应让步;刘某、姜某当场结清欠付物业费,双方握手言和。两起案件获得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