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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盾护消费

——六安法院系统3·15普法行动纪实
胡月 胡晓玲 王路瑶 凤璟 金政宣 刘强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来源:皖西日报


  舒城法院干警正在宣讲。方芳 刘笑 摄
  六安中院干警开展“上门普法”。季敏 摄
  为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切实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连日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及霍山、金寨、舒城、金安、裕安等基层法院相继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以司法力量筑牢消费安全“防护墙”。
  
  六安中院:走进商圈送维权指南
  3月13日,六安中院组织干警走进山水奥莱广场,开展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向消费者和商户普及法律知识,提供维权指导。活动现场,法律咨询台前迅速聚集了前来咨询的群众。针对群众提出的“网上购买商品与图片不符是否构成欺诈”“预付卡未使用能否退款”等消费维权问题,六安中院干警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围绕网购纠纷、预付式消费、虚假宣传、保健品陷阱等常见问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解读,为群众拆解消费“套路”。同时,干警现场手把手指导群众留存购物小票、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关键维权证据,并详细讲解12315投诉举报、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维权路径,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此次普法宣传不仅面向消费者,六安中院干警还走进广场内各商铺,开展“上门普法”。结合产品责任、售后服务等经营实际,向经营者面对面讲解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重要意义。商户表示,此次普法活动及时且必要,提醒经营者时刻坚守诚信经营原则,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消费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六安中院将持续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以法治力量筑牢消费安全“防护墙”,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基层法院:多形式普法覆盖消费全场景
霍山法院:青年读书班送法进广场  
  3月15日上午,霍山县人民法院青年读书班干警前往县法治文化广场,以“提升消费品质”为主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群众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民法典中消费相关条文,结合审判实践典型案例,讲解消费者权利、纠纷解决途径与维权注意事项。针对老年群体,重点围绕保健品推销、养老诈骗等消费陷阱开展防骗宣传,助力老年群体理性消费。
金寨法院:普法进商圈精准服务商户
  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明汇城小区商圈,开展“普法进商户”主题宣传。干警深入沿街商铺、门店,与经营者面对面交流,针对商品质量保障、虚假宣传、消费者投诉处理等高频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解读《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明确商户经营权利与义务,将法律服务送到商户家门口。
舒城法院:细雨中普法守护群众消费安全
  3月15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干警走进城关镇舒怡广场开展普法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资料等形式,围绕网购纠纷、产品质量、消费欺诈等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解答群众疑问,传授证据留存、投诉渠道、维权流程等实用技巧。针对老年人群体,重点叮嘱警惕保健品误导、虚假促销等消费陷阱,在细雨中传递司法温情。
金安法院:联合多单位筑牢消费防线
  3月15日,金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全区多家单位,走进六安百大金商都购物中心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提升消费品质”为主题,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讲解消费陷阱、维权流程与证据保存要点。针对网购商品质量、预付卡退款、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结合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共发放宣传手册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0余人次。
裕安法院:“法徽红”志愿服务队护航维权
  3月15日,裕安区人民法院“法徽红”志愿服务队走进百大金商都广场开展普法宣传。青年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资料等形式,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结合实际案例讲解预付式消费陷阱、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等问题的应对方法,共发放普法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
  下一步:常态化普法守护消费环境
六安法院系统干警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法职责,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聚焦消费领域痛点难点,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法治力量护航消费提质升级,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构建公平诚信、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