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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6〕第6号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3月16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经营卷烟等行为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6年1月12日《皖西日报》第12160期第4版告知拟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告知期限届满,我局已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寄件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快递单号              备  注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5]第132号    YT8817678547561        霍山县衡山镇快递服务站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5]第134号    78563505294409         霍山县衡山镇中通快递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5]第135号    JT0020958576783        霍山县衡山镇快递服务站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5]第136号    JT0020950801705        霍山县衡山镇快递服务站
  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或者在领取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霍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