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霍烟专公〔2026〕第6号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6年03月16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下列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违法经营卷烟等行为被我局依法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6年1月12日《皖西日报》第12160期第4版告知拟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告知期限届满,我局已正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下列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寄件人)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快递单号 备 注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5]第132号 YT8817678547561 霍山县衡山镇快递服务站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5]第134号 78563505294409 霍山县衡山镇中通快递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5]第135号 JT0020958576783 霍山县衡山镇快递服务站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霍烟存通[2025]第136号 JT0020950801705 霍山县衡山镇快递服务站
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领取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六安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或者在领取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霍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