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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皖西日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来源:皖西日报
2023年3月10日前由平桥乡组织联合执法扣留的机动车辆、摩托车、电动车,至今仍有部分车辆当事人未来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于三个月内携带相关有效证件,速来平桥乡交通综合执法中队接受处理,逾期未来处理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质的报废车回收公司处理,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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